看到了昨天美联航强制乘客离机、安保人员暴力执法的新闻,一方面对于当事人表示同情,另一方面也对于美联航的做法表示谴责。然而把情感的因素放在一边不谈,本文想从技术层面讨论一个问题:当我们被要求离机时,我们能做些什么?
本文的讨论建立在现行航空法律条文的基础之上,所以有很多看起来对消费者不利、但的确是合法的字面规则,在感情上可能会带来不适。但正因如此,身为弱势的消费者更应该学会利用法律条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专业法律意见。
言归正传,首先遇到这种情况要意识到的一个根本点是:
1. 飞机上的乘客是弱势群体
没有错,当你登上飞行器内部之后,法律规定你必须遵从机组成员的指令——这也包括了立刻离开飞机的指令。这一规则在9·11袭击事件之后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并且因为这种事儿机组单方面说了算,很多时候产生了让人恶心的后果。几乎每隔几个月就能看到乘客因为种种原因被机组要求离机,不论争端起因如何,最终原因都是“乘客行为影响到了飞行安全”。最终结局多是乘客抱怨,社交媒体声讨,公关部门出来擦屁股,然而机组没事。考虑到当前的安全形势,法律不太可能对这一点进行修改。
很残酷的事实就是,在飞机上机组拥有近乎专制政府的决定权。
因此:整个UA事件中机组让乘客下飞机这个动作并没有问题。现在的疑点有二:
- 临时插入四个机组成员的情况到底算不算“超售”?
- 选择乘客时是否有种族歧视?(为什么谣传四个人里面有三个是亚裔?)
对于第一个问题可能得留给法律专家和法院判决。第二点写文章的时候信息还不足,所以不好评论。所以我们只说“把乘客赶下飞机”这个动作,不落实到“把亚裔乘客赶下飞机”这一点上。所以当乘客不配合,事态发展到需要警察登机时,接下来的暴力执法就基本不可避免了。美国警察的暴力执法还用我说?等我一下我去收个联邦快递。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现实生活中我们成为了那个不幸的乘客,被要求下飞机,我们应该怎么做?
2. 好汉不吃眼前亏,下了飞机我们继续斗
注意第一点当中我们加了下划线:飞机上。当我们下了飞机之后,很多事情的格局悄悄地发生了变化。首先不论是机组成员还是地勤都没有绝对的权力将你赶走,第二航空公司必须把你运送到目的地(哪怕不能按时),第三航空公司必须给予你一定赔偿。
但如果像本次美联航事件当中的主人公那样,急着赶到目的地,但航空公司又因为超售把你赶下飞机呢?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其他选择:
- 有没有别的UA航班可以搭乘?在UA3411之后,还有一班晚上九点起飞的UA4771;
- 有没有别的非UA航班可以搭乘?仅在UA3411之后一个小时,有一班AA3509。没错,虽然UA和AA身处不同的联盟,但两者有所谓interline agreement,可以把乘客放到对方航班上去;
- 有没有非直飞的航班可以选择?例如在DTW或者别的机场转机?
- 有没有其他交通途径?例如本例中打Uber?
除此之外不要忘记自己还有要求航空公司赔偿的权力,这包括非自愿改签的补偿,可能的餐饮、酒店代金券,以及事后complain所得到的里程等等。
3. 不要忘记信用卡
因为超售而产生的延误属于信用卡trip delay的范畴,我们博客也有trip delay报销的实战(一、二)。这些权益虽然聊胜于无,但大家最好能心中有数。
4. 留好证据
不论发生什么留好证据很关键——回头开撕也有上法庭也罢,留有当天事情发生的记录非常重要。好在现在自媒体很发达,这一点基本都不是问题。
5. 总结
最后,以上讨论建立在现行法令字面基础之上,但对于法律的解释(例如UA案中到底算不算“超售”?乘客选择的过程是否涉嫌种族歧视?)还有很大的商讨空间。作为消费者我们首先要清楚自己所有的权利和选择,其次就是可以用脚投票。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UA这件事情做得非常蠢,处理的手段也非常脏,基本属于不要碧莲的水平。
不知道本次UA事件会如何告终,但希望看到的是今后法律层面对于消费者有更多的保护,从根本上杜绝航空公司能够随意将人赶下飞机这种情况。
最后,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