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X)荷航KLM退款記

投稿者:不知名的靚仔

3月底,民航局推出了「五個一」政策,在此,不討論政策本身是好是壞,但確實給許多海外公民造成了不少麻煩。我LD(編者註:LD是領導的縮寫,意思是配偶)的J1身份5月份過期,當時也算是我的錯,都沒看「五個一」航線,開始瘋狂買機票,一共買了7、8張左右吧,加上積分票得14、5張了。其中最傻逼的就實屬荷蘭皇家航空KLM。

買票

4月中,我在KLM加拿大官網買了一張YVR-AMS-PVG的票,大禍就此釀成。我買票的時候也想到了荷航會不會不退錢的問題,所以特地買了6000加幣的全價經濟艙,沒想到荷航真是不要臉到家了,全價票也不肯退。

航班取消,荷航拒絕退款

果不其然,航班被取消了,在取消的第一時間,我就打電話給荷航要求退款,客服態度非常強硬,我反覆強調我買的是全價票,不管有沒有疫情都是可以退的,客服直接表示我們現在只退voucher不退款,直接找荷航退是不指望了。

向美國運輸部投訴

那幾天正好看見美卡指南發了一篇美國運輸部DOT的文件,要求航司必須退款。當時LD的J1還沒過期,於是以LD的名義向DOT進行了投訴。DOT很快回復了我,表示由於我的航線不在美國起飛降落經停,他們不能強制要求航司退款,但是他們也會和荷航反應這個問題,同時也會在DOT的資料庫里記錄下來我的投訴。幾天以後,荷航回復(嘲諷)了我,大意是你雖然向DOT投訴了但並沒有什麼卵用,這條航線不從美國飛DOT管不著我,如果沒什麼事就拜拜了您嘞(we will close this case)。

太極高手-加拿大運輸局

3月25日,加拿大運輸局CTA發了一個Statement on Vouchers,說了一堆廢話來表示航司很需要現金流,最後得出一個結論,航司只退voucher不退錢是合理的。

4月22日,CTA又發了一個FAQs: Statement on Vouchers,表示Statement on Vouchers不是一個行政命令,只是一個所謂的建議,這話就更搞笑了,就跟日本高官參拜靖國神社然後說是以私人身份去的一樣。你一個政府機關想說啥就說啥,不考慮後果的?掛著CTA的標以CTA的名義發文件,現在說句建議就完了?很多航司拿著這個所謂的建議當令箭,以此拒絕退款。比如加航,大家可以去打加航的客服電話,一開始會逼逼一大段,裡面有一句話就是根據加拿大政府的命令,我們不退款,因為這超出了加航的控制範圍。

FAQs: Statement on Vouchers里有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美國歐洲的運輸管理部門要求航司退款但加拿大沒有,CTA的回復也絕了:「The American and European legislative frameworks set a minimum obligation for airlines to issue refunds when flights are cancelled for reasons outside their control. Canada’s doesn’t. That’s the reason for the difference in the statements.」 翻譯成人話就是,因為加拿大是加拿大,你不服就去美國去歐洲。

FAQ裡面也提到,如果你認為你應該得到退款,你可以向CTA投訴。CTA真是人才,當運輸局可惜了,應該去外交部啊,太極玩的賊溜,一方面說你可以投訴,另一方面在投訴的網頁上說因為新冠疫情,CTA需要focus on immediate and urgent operational demands,所以不處理任何投訴。不得不佩服CTA的智慧,左右互搏之術爐火純青,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

佩服歸佩服,還是得把錢拿回來的,所以我還是在CTA官網進行了投訴。除了投訴之外,我也把CTA罵了一頓,批評他們只考慮公司的現金流問題而不管老百姓死活。我也寫到6000刀對我影響極大(雖然並沒有),是3個月的CERB(這個是真的),我等著這個錢交房租和賬單(雖然也沒有),並且也重申我是全價票,是可以退款的。不管怎樣,反正到現在都沒收到回復,而且我也沒指望CTA能幹啥事,等CTA我還不如等一年讓荷航退呢。

運通dispute

一直以來,運通都是我的最愛,在疫情期間,加拿大運通個人白首先來了一波double double offer,再來了一波外賣滿$250返$250(黑卡是$500),再加上加航聯名卡買菜1刀4.25點aeroplan簡直誠意滿滿(口爆卡哭暈在廁所),以及很多其他offer,導致我點完外賣發現一分沒給還賺了5刀。

向運通提交了dispute,雙方互相提交支持文件,最後運通判我輸,理由是,雖然航司有兩個選擇,既可以退錢也可以退代金券,但是KLM已經給了我代金券了,就不能退錢了。這個理由確實很刁鑽啊,我也給運通打了電話,我感覺這次運通是站在KLM的立場上,可能是大客戶吧,也可能是因為運通本身也因為新冠遭受了不小的影響,所以更同情KLM?反正這次我對運通不是很滿意,也導致我現在只要去買菜就買一張500的gift card,已經薅了幾萬aeroplan了。

至此,我基本接受了向KLM提供一年無息貸款的事實,因為我以為當時唯一的選項是去安省小額法院提起訴訟,要是打起官司來,還不知道要拖多久呢。同時,由於向運通提交了dispute,KLM又聯繫了我,表示代金券的金額已經被提高35%,並且一年後可退。

向歐盟投訴

一直以來,我陷入了一個怪圈,就是默認我是從加拿大飛回國,和歐洲沒啥關係,向美國運輸部投訴也是因為LD是J1,某天突然開竅,意識到是從阿姆斯特丹轉機,遂開始搜素歐盟的相關法律,根據歐盟委員會3月18日發布的一個命令,該命令實際上重申了歐盟261條款,並規定航司可以提供代金券,但是如果顧客要求退款,航司就得退款。

首先我向歐盟委員會下屬的運輸部進行投訴,收到回復表示我應該先向出發國的運輸管理部門投訴,並把投訴機構 Inspectie Leefomgeving en Transport (ILT),機翻下來叫人類環境與運輸檢查局的網站給了我。

荷蘭的這個網站也是很雞賊,在網站上可以選擇荷蘭語和英語,我肯定選了英語,然後我找了半天都沒找到在哪投訴。後來我發現,只有選荷蘭語才有投訴的鏈接,並且全程都是荷蘭語,我只能翻譯一句填一句。上面問的問題也比較多比較細,比如有沒有和航司書面聯繫過,聯繫的時間是什麼,還要上傳和航司的通訊記錄,填完之後收到一個確認號。過了兩周,收到了荷航的郵件,還是用荷蘭語寫的,說已經收到了我通過ILT提交的退款請求,他們會取消代金券並且把錢退到我的信用卡上。至此,終於成功退款。

寫在最後

要我評價一下的話,加航那種是我能接受的極限了,既基本經濟艙只退代金券或者換aeroplan里程加送65%;折扣票退票收手續費,退代金券給全額,還可以換成aeroplan並且加送65%;全價票全退。荷航這種已經不要臉到極點了,全價票也不退,並且CTA作為政府機關助紂為虐,我想如果我買的是美國飛的票可能就沒這麼多麻煩了。也提醒大家:遠離荷航。

PS:都說法荷航法荷航,我買了一張法航的票法航就給退了,怎麼荷航這麼事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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