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家媒體包括新華社在內都報道了2019年1月1日開始,海外護照申辦將實施新規。
新規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 新規定允許短期出國旅遊的中國公民也可以在海外的使領館申請中國護照。舊規定只允許長期居住(永居,學習,工作等)在海外的中國公民申辦中國護照。
- 新規引入中國國籍申明制度,只要你申明自己有中國國籍就可以了,不再需要第三方機構證明未入外國國籍。舊規定要求必須使用當地的除當地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外來證明身份。新規定除當地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外,還可選擇提供當地醫療卡、社保卡、銀行對賬單、水電氣賬單等等都可以用來證明身份。
- 未成年人辦理護照/旅行證不再需要父母雙方都到場,而只要一方到場就可以。
- 未成年人辦理旅行證新規變為全球統一要求,舊規經常每個大使館/領事館都有自己的要求。具體的統一要求現在還不得而知。
其中第一點主要方便比如持旅遊/探親簽證短期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第三點是便民措施,第四點具體要求還有待觀察。這裡重點討論一下第二點。經過搜索,Colin在中國駐秘魯大使館的網站上找到了國籍申明書如下:
之前比如在加拿大或者美國,如果需要換髮中國護照,需要提供有效的學生簽證/工作簽證/綠卡,如果這些都沒有,則需要出具未入籍證明才能換髮中國護照。現在把這步省去了,你只要自己宣稱自己是中國國籍就可以了,然後配合一個銀行對賬單,水電賬單,社保卡之類的證明你的身份就可以了。當然啦,之前舊規則下,入外國籍以後也只是在海外無法換髮中國護照,回國去戶口所在地還是可以換髮護照的。這裡可以也許可以看出中國願意仿效西方通行的做法,在雙重國籍上打開一個口子?咬文嚼字一下。國籍法第三條規定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沒有說不允許有雙重國籍。所以如果你有雙重國籍,只是政府不承認罷了,引起的一切後果自己負責。不知道大家對這新規定如何看待?正文里不願過多展開雙重國籍的討論,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在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