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23更新】中国驻美使馆近日发布公告《关于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入境功能的10年多次签证给予补偿的有关安排》。原文如下:
自2023年3月15日起,中国政府对外国人赴华签证及入境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其中2020年3月28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签证已经恢复使用。近期,有申请人询问10年多次有效签证因疫情影响,有近3年时间(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无法使用,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能否给予补偿。现就该问题说明如下:
一、持有中国驻外签证机关于2020年3月28日之前按双边互惠协定签发的多年多次签证的美国公民,其签证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间临时失去入境功能,可申请补偿。
但2020年3月28日以后已获发新的多年多次签证或境内居留许可的,则不再对原多年多次签证予以补偿。
二、申请人在签证到期失效后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补偿。选择补偿的,使领馆免费办理3年多次签证。选择放弃的,使领馆为申请人审发新的10年多次签证,正常收费。
三、补偿签证按正常签证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申办。
四、为做好相关工作,中国驻美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受理10年多次签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的同类签证申请。当事人可待签证到期失效后自愿选择是否办理补偿。
简单整理大意如下:
- 如果你的中国十年签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那么不需要重新办理;
- 如果你的中国十年签证有效期在半年以内或者已经过期,那么可以重新办理多次签证,既可以选择免费办理3年多次有效签证,也可以付费办理10年多次有效签证,两者申请流程相同;
- 如果你在2020年3月28日以后已经申请过多次签证或者在中国境内申请过居留,那么不能申请免费办理3年多次。(如果2020年3月28日以后只申请过单次入境中国签证,那么可以免费办理)
目前只有中国驻美使领馆发布该新闻,驻加使馆目前没有跟进这个政策。注意中国驻美使领馆并没有权利直接对签证效力进行自动延长,因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用了免费补偿3年签证的策略。
【2023.3.13更新】
驻美加使馆都已经官宣
驻美使馆:http://us.china-embassy.gov.cn/zytz/202303/t20230314_11040138.htm
驻加使馆:http://ca.china-embassy.gov.cn/sggg/202303/t20230314_11040231.htm
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决定自北京时间2023年3月15日零时起,就外国人来华签证及入境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恢复2020年3月28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签证入境功能。
二、驻外签证机关恢复审发外国人各类赴华签证,具体要求详见办证须知。
三、口岸签证机关恢复审发符合法定事由的各类口岸签证。
四、恢复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
根据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门口的公告,2020年3月28日以前签发的旧中国签证效力有望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15日零点恢复。同时,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始办理L字旅游等签证。同时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旧签证时效是否会延长等目前还不得而知,具体正式公告有待明后天进一步通知。
【2021.9.4更新】
最近中国驻各国使领馆都删除了暂时停止持有居留许可当地外国人入境的公告,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明确发布公告说持有三类居留可以直接双测,不需要预审;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也说会跟进这个政策;之前需要预审的通知也从中国驻纽约,底特律总领馆网站上删除。因此我们认为现在外国人入境政策略有进步,回到了2020年9月的水平:
- 持有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 持有2020年3月28日以后颁发的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 持有有效的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如果没有上述证件,那么需要从新办理中国签证。根据小红书上的DP总结,目前驻美使领馆:
- 对于工作类签证一般需要省级外办出具的PU Letter;
- 对于人道主义签证则需要三代内直系亲属的病危病故通知书,(外)祖父母算一代,父母算二代,(外)孙辈算三代;
- 对于外籍未成年子女(不持有旅行证),如果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一般说明情况后也可以拿到团聚签证;
- 对于外籍未成年子女(不持有旅行证),如果父母只有一方是中国公民,则拿到团聚类签证比较困难;
- 如果接种过国产疫苗,那么可以按照疫情前标准办理团聚类Q2签证,工作类Z签证,商务类M签证。也有去阿联酋等地接种中国疫苗后顺利拿到团聚类和工作类签证的DP。
驻加拿大使领馆基本上和驻美使领馆标准一致,但是驻温哥华总领馆标准明显比别的驻加使领馆要严格:
- 对于工作类签证一般只按照PU Letter名字发放,不给随行未成年子女签证;
- 对于人道主义签证一般只发给二代,也就是祖父母病危病故只发给外籍子女,不发给外籍孙辈;
- 对于外籍未成年子女(不持有旅行证),哪怕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也拿不到团聚签证。
1. 外籍人士赴华的两份公告
随着中国驻美使馆发表《关于“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这件事,我们要对您说更多心里话》以及这些天大量持旅游签证和美国绿卡的乘客无法搭乘DL289和AA127时无法获得绿码回国,新闻中许多外籍人士也来到机场,部分人拿到了绿色的HDC码,许多读者对哪些外国人能入境中国不是很理解甚至有很多误解,本文解释一下疫情下外籍人士入境中国的政策。
首先,我们要认真解读两份公告,第一份是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以下简称3-26公告),第二份是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于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以下简称9-23公告)。
3-26公告除了告诉我们一般外籍人士从2020年3月28日开始禁止入境中国以外,还告诉我们两个重要的信息:
- 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 持2020年3月28日以后颁发签证的外籍人士入境不受影响。
9-23公告并不是废除了3-26公告,而是对3-26公告的一个重要补充:
- 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
- 持有的上述许可于2020年3月28日后过期的,可以重新办理对应中国签证入境。
搞明白了这些,我们就指定哪些外籍人士可以赴华了:
- 持有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 持有2020年3月28日以后颁发的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 持有有效的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可以入境。
- 持有2020年3月28日以后过期的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可以重新办理签证入境。
2. 部分例外国家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于2020年11月4日发布《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在英人员入境的通知》。不久,包括中国驻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俄罗斯、菲律宾、印度、乌克兰和孟加拉国等国大使馆都发布了公告,大意为:
- 所在这些国家的外籍人士需要持2020年11月3日后签发的签证才能入境中国。
- 所在这些国家的外籍人士持有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不被允许入境中国。
注意这些国家的外籍人士3月28日到11月2日之间的签证并没有失去效力,只是当地使领馆不允许这些外籍人士直接赴华,他们不会拿到健康申明书(后来改为HDC码)。换句话说,这些国家的外籍人士如果持有上述三种居留或者3月28日到11月2日之间的签证,可以通过入境别的国家(比如美国)从而赴华。
3. 常见问题问答
以下用Q&A的方式来回答一下大家常见的一些问题,部分问题参考了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的外国人赴华问题问答:
Q:我持有疫情前颁发的十年中国签证,是否可以入境?
A:不可以。
Q:不受影响的外交,公务,礼遇和C字签证分别是什么?
- 外交、公务签证发给持外交、公务护照或联合国红皮、蓝皮通行证临时因公赴华或过境的政府官员、外交官、领事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 礼遇签证发给因私赴华旅游、探亲或过境的上述人员。
- C字签证为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Q:港澳台同胞以及持有有效中国旅行证的孩子受这些禁令影响吗?
A:港澳同胞持”回乡证“(全称《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持”台胞证“(全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有效《中国旅行证》的旅客都可以正常入境中国。
Q:什么是外国人居留许可?
A:外国人居留许可是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给符合条件需在华长期(居留期超过180天)外国人的一种居留证件。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持有人可凭许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中国。外国人居留许可一般分为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学习类、记者类等几种。目前只开放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赴华。
Q:外国人居留许可和签证的区别是什么?
A:一般需要长居中国的外国人凭借签证赴华,到了中国以后凭借签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获得居留许可。对于学生签证和学习类居留许可来说,我们可以把学生签证理解为美国的F1签证(中国叫X1签证)或者加拿大的Study Visa,学习类居留许可理解为美国的I20或者加拿大的Study Permit。不过和美国不一样的是,中国的居留许可既有居留功能也有入境功能,也就是说,当一个学生持X1签证首次入境中国以后拿到学习类居留许可,理论上之后离境中国后,可以凭有效的学习类居留许可直接入境中国,不需要重新申请学生签证;而美国显然是不可以用I20直接入境的。
Q:公告中允许赴华的三种居留许可分别是什么?
A:
- 工作类居留许可,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团聚类居留许可,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Q:如果我的居留许可在3月28日之后过期,还可以赴华吗?
A:可以。但是需要重新申请对应的签证(比较简单)。工作类需要申请Z字签证,私人事务类需要申请S1签证,团聚类需要申请Q1签证。
Q:如果我的居留许可在3月28日前以及过期,还可以赴华吗?
A:不可以,需要重新申请签证。也就是需要从头申请商务或者人道主义等签证(比较困难),不能简单的申请对应的Z,S1或者Q1签证。
Q:如果我的居留许可依然有效,还可以赴华吗?
A:可以。当然需要和中国公民一样遵守防疫措施,出发地双测拿到阴性报告后申请HDC码(类似微信健康码)。
4. 总结
总结一下,目前外籍人士赴华的政策如下:
- 疫情前颁发的普通的十年签证暂时失去效力。
- 外交,公务,礼遇和C字签证赴华不受影响。
- 全球大部分国家的外籍人士可以凭3月28日以后的签证赴华。
- 全球大部分国家的外籍人士如果有有效的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居留许可可以直接赴华。
- 全球大部分国家的外籍人士如果持有3月28日后过期的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居留许可,可以申请对应签证赴华。
- 少部分国家的外籍人士(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俄罗斯、菲律宾、印度、乌克兰和孟加拉国等)需要持11月3日以后的签证赴华,他们也无法凭上述三类居留赴华,当然理论上持有居留许可的他们可以去别的国家等地“洗白”赴华。
当然,是否能赴华还要看当地使领馆是否发放HDC健康绿码,比如最近的DL289和AA127,中国驻美使馆就几乎不对外籍人士发放HDC绿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