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大家都知道,美国有4个主要的信用卡支付网络:Visa, MasterCard, American Express (AmEx) 和 Discover。其中 Visa 和 MasterCard 在美国几乎所有地方都支持,但是 AmEx 和 Discover 则在有些小商户那里并不支持,尤其以中餐馆为甚。究其原因,是因为 Visa 和 MasterCard 收取的手续费比较低,大约在1.5%~2.5%左右;而 AmEx 则有另外的商业模型,对商户收取的手续费更高,大约在 2.5%~3.5%(数据来源:NerdWallet)。AmEx 的模型是:他们收取更高的手续费,然后用多赚到的手续费给用户更好的福利,因此 AmEx 在高收入群体中比较受欢迎,有了有钱人客户,就可以反过来逼着商户接受 AmEx 网络了。AmEx 的模型运作的相当成功,尽管 AmEx 信用卡的发行数量比起 MasterCard 差了很多,但是看刷卡的总金额,AmEx 居然可以力压 MasterCard 拿到了四大网络的第二的位置(数据来源:ValuePenguin)!
AmEx 的这个模型对于我们用户来说自然是很好的,但是商户可就比较头痛了。一样的东西,如果用户用的是 AmEx 信用卡支付的,那就相当于白白少赚了 1% 的利润啊!当然商户可以选择不接受 AmEx 的信用卡,但是如果这样做就失去了很多客户,尤其是有钱人客户。因此自然有些商户不满意,联合起来向 AmEx 提起诉讼,这就是本文的主角:Ohio v. American Express Co.。
Ohio v. American Express Co. 的起诉内容
AmEx 在与商户的协议中,有这样一条 anti-steering rule:商户不得做任何影响用户选择支付方式的行为,例如挂个小牌牌写上使用 Visa/MasterCard 可以获得1% Off,或者例如直接写上”We prefer Discover”。AmEx 就是靠这条规定来肆意的涨手续费的:只要商户还与 AmEx 保持着合作关系,他们就不能区别对待 AmEx,不管 AmEx 和 Visa/MasterCard 的差价有多大,这部分差价也只能由商户默默承担,这部分差价就都让 AmEx 赚走了。正是站在这个角度上,Ohio et.al. 起诉 American Express 违反了反垄断法 (Sherman Antitrust Act)。
有人可能会问,AmEx 又没有垄断支付市场,还有比它更大的网络呢,为什么是以反垄断法为由起诉呢?主要是因为反垄断法旨在防止有些公司通过抑制竞争的手段肆意操纵市场价格,不一定是真的已经达到垄断地位了才可能受此法案约束。
起诉结果
这个案子最后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然后2018年6月25日结果出来了,AmEx 以 5-4 的微弱优势胜诉了!AmEx 保住了他们的 anti-steering rule,商业模式得以继续成立,可以继续为其用户提供丰厚的福利了!
对于撸卡的人来说,这一结果自然是好事,AmEx 有惊无险的保住了他们的商业模式,我们也可以继续有毛可撸了。不过想想 AmEx 的这个规定的最终结果其实是商户普遍涨价,最终损害了其他广大不用 AmEx 信用卡的人的利益,资本家吸民众的血的嘴脸还是邪恶的。因此大家撸他们的毛的时候不要于心不忍,狠狠的撸就好了!
参考资料
- https://www.reddit.com/r/churning/comments/8tqy6k/supreme_court_holds_54_that_american_express/
- https://www.reddit.com/r/churning/comments/76qt72/american_express_fee_accusations_get_us_high/
-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7-10-16/american-express-fee-accusations-get-u-s-supreme-court-hearing
- http://www.scotusblog.com/case-files/cases/ohio-v-american-express-co/
- https://www.supremecourt.gov/opinions/17pdf/16-1454_5h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