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撿錢啦!只要在2000~2016年間買過跨太平洋機票,就可能獲得集體訴訟和解金!

最近有一份關於航空公司在跨太平洋段航線操縱價格的集體訴訟,相信本站的大多數人都是受害者,都可以參與集體訴訟領取相應的和解金!有熱心人士為此次集體訴訟專門做了一個網站,上面的信息非常詳細,而且還有中文:https://airlinesettlement.com 。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本文中的很多文字將直接引用自此網站。

誰可以領取本次集體訴訟的和解金?

若消費者在 2000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期間的任何時候,從 26 家航空公司中的任一家購買了包含從美國出發至亞洲或大洋洲至少一個航段的航空機票,則可以獲得賠付款。

• Air New Zealand 新西蘭航空(和解被告);
• All Nippon Airways Company, Limited 全日空航空公司(未和解被告);
• American Airlines, Inc. 美國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Asiana Airlines, Inc. 韓亞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British Airways, Plc. 英國航空公司 (嫌疑同謀)
• 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 國泰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China Airlines Limited (Taiwan) 中華航空公司(台灣)(和解被告);
• Continental Airlines, Inc. 美國大陸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Delta Airlines, Inc. 達美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Deutsche Lufthansa AG 德國漢莎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EVA Airways Corporation 長榮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The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嫌疑同謀);
• Japan Airline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 日本航空國際公司 (和解被告);
• Korean Airlines, Ltd. 大韓航空公司 (嫌疑同謀)
• KLM Royal Dutch Airlines 荷蘭皇家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erhad 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Northwest Airlines Corporation 美國西北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Philippine Airlines, Inc. 菲律賓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Qantas Airways Limited 澳洲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Scandinavian Airlines System 北歐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Singapore Airlines Limited 新加坡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Societe Air France 法國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Swiss International AG 瑞士國際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Thai Airways International Public Co., Ltd. 泰國國際航空公司 (和解被告);
• United Airlines, Inc. 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嫌疑同謀)
• Vietnam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越南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Virgin Atlantic Airways, Ltd. 維珍航空公司 (嫌疑同謀)

注意,只有用錢買的機票才算,「利用常飛旅客和/或積分卡里程數購買的機票不屬於本案件範疇。」

本訴訟涉及哪些內容?

本訴訟宣稱,十三家被告公司及其嫌疑同謀操縱來往美國與亞洲/大洋洲之間的機票價格。 該行為導致購票人可能支付了多餘不必要的票款。 被告航空公司否認他們有任何過錯行為,同意和解本案的被告也不承認有任何過錯行為以及負有相關責任。 被告之一的全日空航空公司,對於至少早在 2000 年 4 月 1 日至 2004 年4 月 1 日期間的跨太平洋航空運輸中,操縱美國市場上銷售的特定乘客機票價格的事實,已供認不諱。

此前已經在 2015 年與八家被告公司達成了和解。現在已經與另外四家被告公司達成了和解。這群被告稱為「和解被告」,包括以下航空公司:新西蘭航空公司(以下簡稱「ANZ」)、中華航空公司 (以下簡稱「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公司(以下簡稱「EVA」)和菲律賓航空公司(以下簡稱「PAL」)。針對剩餘一家被告航空公司全日空航空公司的訴訟仍在繼續。

什麼是集體訴訟 (Class Action)?

這個問題我就不直接引用佶屈聱牙的法律術語了,按照我自己的理解說一下。有時候商家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但是每一個消費者被侵害的利益數額很小,若一個消費者單獨起訴商家,其法律成本太高完全不划算。集體訴訟就是聯合起廣大消費者一起起訴商家的制度,讓商家一下子吐出一筆巨款,然後再平均分配給所有參與集體訴訟的消費者。貌似美國的律師很喜歡集體訴訟,因為一般而言這種集體訴訟涉及的人數都超多,只要成功就可以從中賺取巨額律師費。正是這一制度的存在,讓商家不敢隨意侵犯消費者的利益,哪怕對每一位消費者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點點。

我將獲得多少賠付款?

目前,還不清楚每位符合資格的集體成員將獲得多少賠付款。您需要提交有效的索賠表,才能獲得賠付款。為了節省時間和金錢,將在結案後進行賠付。

根據提議的《分配方案》,符合條件的索賠將獲得適用和解資金針對每個索賠符合資格的和解集體按比例分配的金額。但是,根據已經提交的索賠,預計平均付款將可能是每張索賠的合格機票獲賠不到 8.50 美元。這並不包括根據未來涉及 ANA 的任何和解或判決而支付的金額。索賠管理員在索賠截止日期前已經收到大量的關於前一輪和解的索賠,而且這些索賠尚未審核。因此,被確定為合格機票的索賠機票的數量可能會減少,並且將分配給剩餘合格索賠的對應的賠償金額也將增加。

雖然只有大概 $8.50,但是這畢竟是一筆 free money 啊!而且這就是本屬於你的正當消費者權益。況且,畢竟中國不存在集體訴訟制度(可能這麼說不嚴格 只能說實際操作中接近於不存在吧),能親身參與一下美帝的集體訴訟,也是一種人生經歷嘛!

如何獲得索賠?

請到這個網站提交索賠表:

提交索賠表的截止日期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沒有收到任何實體信件、不知道什麼索賠人 ID 號碼,也可以參與,只需要勾選這個框:

後面就填寫一下你的基本信息、以及坐過哪些滿足要求的航段就可以了。將來可能會被要求出示購買憑證,所以不要瞎編。

HT: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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