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捡钱啦!只要在2000~2016年间买过跨太平洋机票,就可能获得集体诉讼和解金!

最近有一份关于航空公司在跨太平洋段航线操纵价格的集体诉讼,相信本站的大多数人都是受害者,都可以参与集体诉讼领取相应的和解金!有热心人士为此次集体诉讼专门做了一个网站,上面的信息非常详细,而且还有中文:https://airlinesettlement.com 。因为我不是法律专家,本文中的很多文字将直接引用自此网站。

谁可以领取本次集体诉讼的和解金?

若消费者在 2000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期间的任何时候,从 26 家航空公司中的任一家购买了包含从美国出发至亚洲或大洋洲至少一个航段的航空机票,则可以获得赔付款。

• Air New Zealand 新西兰航空(和解被告);
• All Nippon Airways Company, Limited 全日空航空公司(未和解被告);
• American Airlines, Inc. 美国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Asiana Airlines, Inc. 韩亚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British Airways, Plc. 英国航空公司 (嫌疑同谋)
• 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 国泰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China Airlines Limited (Taiwan) 中华航空公司(台湾)(和解被告);
• Continental Airlines, Inc. 美国大陆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Delta Airlines, Inc. 达美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Deutsche Lufthansa AG 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EVA Airways Corporation 长荣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The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嫌疑同谋);
• Japan Airline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 日本航空国际公司 (和解被告);
• Korean Airlines, Ltd. 大韩航空公司 (嫌疑同谋)
• KLM Royal Dutch Airlines 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erhad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Northwest Airlines Corporation 美国西北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Philippine Airlines, Inc. 菲律宾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Qantas Airways Limited 澳洲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Scandinavian Airlines System 北欧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Singapore Airlines Limited 新加坡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Societe Air France 法国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Swiss International AG 瑞士国际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Thai Airways International Public Co., Ltd. 泰国国际航空公司 (和解被告);
• United Airlines, Inc. 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嫌疑同谋)
• Vietnam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 越南航空公司(和解被告)
• Virgin Atlantic Airways, Ltd. 维珍航空公司 (嫌疑同谋)

注意,只有用钱买的机票才算,“利用常飞旅客和/或积分卡里程数购买的机票不属于本案件范畴。”

本诉讼涉及哪些内容?

本诉讼宣称,十三家被告公司及其嫌疑同谋操纵来往美国与亚洲/大洋洲之间的机票价格。 该行为导致购票人可能支付了多余不必要的票款。 被告航空公司否认他们有任何过错行为,同意和解本案的被告也不承认有任何过错行为以及负有相关责任。 被告之一的全日空航空公司,对于至少早在 2000 年 4 月 1 日至 2004 年4 月 1 日期间的跨太平洋航空运输中,操纵美国市场上销售的特定乘客机票价格的事实,已供认不讳。

此前已经在 2015 年与八家被告公司达成了和解。现在已经与另外四家被告公司达成了和解。这群被告称为“和解被告”,包括以下航空公司:新西兰航空公司(以下简称“ANZ”)、中华航空公司 (以下简称“中华航空”)、长荣航空公司(以下简称“EVA”)和菲律宾航空公司(以下简称“PAL”)。针对剩余一家被告航空公司全日空航空公司的诉讼仍在继续。

什么是集体诉讼 (Class Action)?

这个问题我就不直接引用佶屈聱牙的法律术语了,按照我自己的理解说一下。有时候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每一个消费者被侵害的利益数额很小,若一个消费者单独起诉商家,其法律成本太高完全不划算。集体诉讼就是联合起广大消费者一起起诉商家的制度,让商家一下子吐出一笔巨款,然后再平均分配给所有参与集体诉讼的消费者。貌似美国的律师很喜欢集体诉讼,因为一般而言这种集体诉讼涉及的人数都超多,只要成功就可以从中赚取巨额律师费。正是这一制度的存在,让商家不敢随意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哪怕对每一位消费者而言只是很小的一点点。

我将获得多少赔付款?

目前,还不清楚每位符合资格的集体成员将获得多少赔付款。您需要提交有效的索赔表,才能获得赔付款。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将在结案后进行赔付。

根据提议的《分配方案》,符合条件的索赔将获得适用和解资金针对每个索赔符合资格的和解集体按比例分配的金额。但是,根据已经提交的索赔,预计平均付款将可能是每张索赔的合格机票获赔不到 8.50 美元。这并不包括根据未来涉及 ANA 的任何和解或判决而支付的金额。索赔管理员在索赔截止日期前已经收到大量的关于前一轮和解的索赔,而且这些索赔尚未审核。因此,被确定为合格机票的索赔机票的数量可能会减少,并且将分配给剩余合格索赔的对应的赔偿金额也将增加。

虽然只有大概 $8.50,但是这毕竟是一笔 free money 啊!而且这就是本属于你的正当消费者权益。况且,毕竟中国不存在集体诉讼制度(可能这么说不严格 只能说实际操作中接近于不存在吧),能亲身参与一下美帝的集体诉讼,也是一种人生经历嘛!

如何获得索赔?

请到这个网站提交索赔表:

提交索赔表的截止日期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没有收到任何实体信件、不知道什么索赔人 ID 号码,也可以参与,只需要勾选这个框:

后面就填写一下你的基本信息、以及坐过哪些满足要求的航段就可以了。将来可能会被要求出示购买凭证,所以不要瞎编。

HT: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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